童綜合醫院社工組 游怡貞社工師
當家中出現危機意外或家人生病時,醫療與照顧支出使一個家庭陷入困境,除公部門所提供之社會救助、福利服務所提供的協助外,亦有民間慈善機構亦提供急難救助之申請。
一、福利補助
補助對象及標準設籍臺中市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於設籍期間所生符合第4條規定之醫療費用,得依本辦法申請補助:1.列冊低收入戶。2.列冊中低收入戶患嚴重傷、病,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3.前二款之外,患嚴重傷、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當年度臺中市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1.5倍,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
應備文件
診斷證明書。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自付費用收據。
列冊低/中低收入戶者,檢附低/中低收入戶證明。
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患嚴重傷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未達當年度臺中市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之申請者,應另檢附全戶戶籍資料、所得及稅籍資料。
因家庭成員罹患重傷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常見可申請之急難救助金
如下:
急難救助紓困方案(原馬上關懷專案)
(一)補助金額:10,000~30,000元。
(二)應備文件:
1.申請人之身分證或戶籍資料影本。2.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如: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
(三)申請處:向村里辦公室/區公所申請。
市民急難救助金(一)補助金額:5000~10000元。
(二)請領對象: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三)申請方式:戶籍地之區公所社會課。(四)申請文件:1.申請人之身分證或戶籍資料影本。2.診斷證明書1份及醫療費用收據。3.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教育部學產基金1.補助金額: 20000元。
2.請領對象:因其父母或監護人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
3.申請處:向所屬學校或幼兒園提出申請。
二、慈善福利機構資源補助: 除了政府既定社會福利資源外,若有因醫療費用龐大而無力負擔,可再洽詢所屬醫院社工室,經由社工師(原)評估後,轉介其他社會慈善機構資源尋求協助。
(一)申請資格及對象:依據疾病不同,給付病友或是病人家屬
(二)補助金額:依疾病與基金會有所區別
(三)申請處:向基金會、協會提出申請
常見民間慈善基金會資源如下:
癌症希望基金會-(急難救助金)
補助金額:同一家庭每年最高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補助對象:罹癌且進行治療,致使家庭生活頓時陷入困境者。
申請處:單位轉介,如醫院、社福單位工作人員;民眾自行求助。
育田基金會-(緊急生活扶助/急難救金)
補助金額:符合緊急生活扶助每月補助上限為新台幣壹萬元整,最長三個月;不符合本會緊急生活扶助條件,但實有經濟困難情形者,則採一次性急難救助。
補助對象:罹癌且進行治療,致使家庭生活頓時陷入困境者。
申請處:單位轉介,如醫院、社福單位工作人員。
台灣癌症基金會–(保單診斷公益諮詢)
現癌症之治療方式有藥物、免疫療法、或是放射線治療,還有被廣泛應用於疾病的達文西機器手臂手術,大多項目健保不給付或政府不予補助,有鑑於此台灣癌症基金會與好險(Goodins)共同合作,可協助癌友於治療前掌握保單給付範圍,有利與醫生討論醫療方案;治療期間發生保單理賠疑義時,亦可透過諮詢平台尋求協助,相關資訊如下:
(一)諮詢時間:每週三、週五 下午2:00-5:00
(二)諮詢地點:台灣癌症基金會-台北總會
(三)服務專線:02-8787-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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